关于做好江苏省“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
培育计划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》(苏发[2006]29号),大力培养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,根据《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》(苏组通[2007]6号),“十一五”期间,面向全省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,重点选拔一批有较强技术研发和经营管理能力,敢于创业、勇于创新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。经过5年左右的培育和支持,产生企业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10名,超1亿元的创业创新拔尖人才100名,超1000万元的创业创新优秀人才1000名。具体通知内容请见附件。
注意:
1、请企业仔细阅读补充通知,由于原通知的要求较高,本次特在补充通知中做了适当调整,不再拘泥于原通知中的销售额要求。
2、凡是获得省创业创新人才、姑苏领军人才、园区领军人才及获得过创投投资的企业均为重点申报对象,其中获得省创业创新人才的企业推荐申报拔尖人才。
3、本次申报成功的人才所在企业享受各类项目优先申报、人才政策倾斜及发展资金重点扶持等优惠政策。
4、请申报企业于12月15日前将材料汇总至园区科技局。
附:
1、《关于做好江苏省“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
2、《关于做好江苏省“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的补充说明》
3、《江苏省“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培养对象申请表》;
4、《江苏省“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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